清康熙帝時,江南發生科場舞弊案,當時的副主考夾帶了幾名考生,正主考包庇視而不見,後來朝廷派了欽差大臣來查案,竟然也包庇舞弊的官員,反而說實話的官員被處罰,一時江南士子輿論大譁,當時居然有人把〔貢院〕的匾額塗改,改成〔賣完〕兩字。


  好一個〔賣完〕,多麼鏗鏘有力!!


  這個事情的結局是,因為事情鬧得太大,皇帝老子親自問案,聽完供詞後痛斥「言官包庇,台閣姑息」,後來「涉案官民一律處斬,欽差大臣革職聽參」,康熙是一個明君,他了解國家取士是治國的根本,也決不容忍他的國本被人〔賣完〕。


  中國歷代以來,對於貪官皆是以死相脅,明朝更是以「剝皮法」對付貪官,不過罰得越重,貪官也越多,何解?官官相衛是也,因為大家都相互包庇,甚至坑瀣一氣,根本就是一夥的,下面的部屬要嘛就狼狽為奸,要嘛就敢怒不敢言。明朝「郭桓案」一共處斬三萬餘人,明朝的貪官也還是層出不窮。


  三千萬美金,Michael Jordan要打一年的籃球才能拿到那麼多錢,季賽82場加上季後賽最少15場與熱身賽,還不含季前的自主訓練與季中的練習,也就是超過100場的比賽外加數不清的訓練時間所換來的。A-Rod更慘,一年162場的季賽外加季後賽與熱身賽,同樣有季前的自主訓練與季中的練習,還要加上主場球迷不時的噓聲.......,這樣一年也拿不到三千萬美金。至於我們的民族英雄王建民,他甚麼時候可以賺到三千萬美金?我也不知道。你以為三千萬美金很好賺嗎??


  可是,對於這兩個殺千刀的外交掮客來說,三千萬美金一下子就到手了,而且「Tax Free」,真是太爽了,動一張嘴就可以拿到這麼多錢,比當籃球之神還好賺啊。


  說黃志芳、邱義仁兩人「一毛錢都沒拿」,誰相信?雖然到現在也沒真憑實據,但陳水扁到現在都沒公開譴責這兩人,一個「用人不當」的評語陳水扁總是要承擔的,民進黨執政八年,自陳哲男、趙建銘、黃志芳乃至邱義仁案,在在顯示陳水扁政府「士大夫側目屏息,不肖者奔走其門,行賄者絡繹不絕。戕害他人以成已私,並大力排除異已。」、「招權納賄,肆行貪污」,國事糜爛至此,豈是一句「很自責」就可以輕輕帶過的。


  邱、黃兩人若是誤信人言倒也罷了,但若真是從中牟利,邱、黃兩人「雖死不足以謝國人」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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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