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上一篇的留言指出時間與地點上的繆誤,在這邊深感歉意,時間是大三,不是高三,地點是大學學校餐廳,不是附中新北樓餐廳,在附中新北樓是看第一次三連霸以及第一次喬登季後賽復出.看來我不到三十歲,記憶力已經不行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ok!!上一篇說完了歌功頌德的廢話, 就來說說關於喬丹的五四三吧. 我並不覺得去真實的評價一個人會損及這個人在某方面的地位, 反而造神運動會讓當事人變的很可笑(與事實相比的話) , 舉例來說, 我們偉大的國父其實是一個矮子, 西方某些研究報告說他是一個投機的政客, 牛頓與達文西是同性戀, 釋迦牟尼是凡人生的, 車神舒馬克為了冠軍開車完全不擇手段, 法拉利車隊甚至叫他的隊友在領先時slow down讓他超車贏得分站冠軍, 蘭斯.阿姆斯壯一直無法擺脫禁藥醜聞, 偉大的白人射手大鳥博得在球場上問候對手祖宗八代熱誠, 連惡漢巴克利都自嘆不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, 我的意思是說, 傳聞總是跟事實有一點差距的, 那並不影響他們偉大的一面, 甚至更為突顯, 況且, 往往當事人也沒要成為"神", 是我們硬加上去, 他們也只好應觀眾要求配合演出, 久而久之不演都不行了(說到媒體造神運動, 我個人還滿欣賞陳金鋒跟王建民這兩個人在媒體上的表現, Wang是永遠不多話, 言談都很謙虛, 媒體把他搞毛了他就全部封殺, 陳金鋒就比較兇, 對媒體常常不假辭色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那我們這個在商業媒體吹捧下的籃球之神有甚麼缺點??先從一些表面的東西來看好了, 從90-91球季之後, 你幾時看過他在罰球線起跳? 出手次數也是main issue, 動輒三四十次的出手, 比起現在的Kobe and Iverson毫不遜色, 算是九零年代的"自幹王"最代表性的人物, 也是始做俑者之一, 而且他也不是每次跳出來自幹都會贏球, 有時命中率低到四分之ㄧ以下, 球隊也輸的亂七八糟. 這種自私的球風實在令人不敢恭維, 還有他的三分球, 以後衛來說三成多的生涯命中率實在不能算準, 雖然91-92年對上波特蘭時單場連進6球還記憶猶新, 但事實上大部分的時間三分球都不太準, 尤其防守他的後衛都至少矮他半個頭, Kobe就比他準很多, 再加上緊要關頭時球大部分會讓他來處理, 那些失敗的最後一擊, 有很大的一部份都是選擇三分球出手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況且, 要在NBA的球隊當一個自幹王也不是你自己想當就當的, 也要球團, 教練, 隊友都要來配合, 不是一個作風強勢的人哪有辦法承擔這種位置, 可是大家可以試想一下, 如果你的公司裡有一個同事是"紅牌", 老闆要求大家都要來配合他做事, 然後事情成功都算他的, 失敗了都算你的, 這樣你還要幹下去嗎?? 所以當年出的一本書"Jordan Rule"抨擊喬丹在球隊中的一些作風, 應該也不完全是空穴來風, 當他的隊友恐怕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吧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在過度商業化的結果, 喬丹的相關商品價格也是有目共睹的嚇人, 不是收入中上的家庭哪有辦法負擔一雙100美金以上的球鞋, 美國還曾經發生因為"搶鞋"發生的槍殺案, 而且我個人非常不解的一點, 就是我覺得喬丹鞋系列都還頗難看的(我個人認為), 不要說花三四千塊買那雙鞋了, 有一些送我我還不要穿勒!! 加上上次來台灣的"快閃事件", 把球迷與消費者當"凱子", 我就對Nike與喬登的金錢帝國反感到極點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非聖賢, 下了球場的喬登並不比你我完美, 大家應該把焦點放在專業領域的表現就好了, 至於他會不會"到小溪邊看小魚逆流而上", 那跟大家一點關係也沒有, 說不定他只是想晚餐吃些魚也不錯.....


 


後記: 套句全民大悶鍋裡的台詞: 最重要的新聞工作是----打破英雄神話, 自己寫一篇造神文章, 然後再由自己打破, 真是過癮到不行, 難怪一堆人都想當記者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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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