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歲之前,我參加田徑隊,12歲到34歲,我打籃球,34歲之後,我騎腳踏車


 


這二十幾年,我學會一件事


如果勝利或是冠軍才能讓你快樂


那你快樂的時間,無疑的,非常少


就算你現在贏了,明天也可能會輸了


你在這裡贏了,去別的地方也可能輸了


因為「贏了」只是表象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


高中冠軍上了大學也可能會被海電,因為你不過是「高中冠軍」的程度而已


就算是拿過三連霸、七連霸的王者,現在也只是發福的老頭


「冠軍」頭銜並不能嚇倒面前年輕、體能充沛的對手,只會讓你更加痛苦


 


但是,如果你挑戰的對象,是「自己」,就不一樣


打倒自己的過去,打倒怠惰的過去,打倒放縱的過去,打倒愚蠢的過去,打倒傲慢的過去


每一分勝利,都是紮實的,在任何時刻,你都可以為自己驕傲


即便是你區運決賽跑最後一名,籃球比賽你只得兩分三助攻外帶八次失誤,「環XX賽」熱身段結束第一個上坡你馬上掉隊


 


比賽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輸贏只是別人衡量你的指標,而不該是你評價自己的結論


隨時隨地,你都可以自在快樂,因為「至少在我的心中,自己為自己鼓掌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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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