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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費起訴書陳述「犯罪事實」
2006/11/03
【聯合新聞網/台北報導】


台北地檢署三日偵結國務機要費案,起訴書中關於「犯罪事實」內容概要如下,



犯罪事實


《吳淑珍廣蒐他人發票 詐領1480萬》


《吳、馬、林以他人禮券發票提領國務費》


《林德訓偽稱國務費提付實情》


《陳鎮慧偽稱發票來源》



---------摘錄自聯合新聞網


     太令人震驚的消息了,沒想到陳瑞仁檢察官居然真的起訴總統夫人及其一干人等,連總統都是要被"追訴"的,真是太帶種了. 國家如果多幾個像陳瑞仁檢察官一樣的人,國家何愁不能大治. 台灣有希望了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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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