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天,我太太不在,只有我跟我1歲的兒子在家,前一天他就開始流鼻水,所以早上的行程就是先帶他去看醫生,看完再回家。沒耐心的醫生讓我不是很爽,弄個聽筒讓孩子哭的死去活來,讓我很質疑他的專業能力,但是以偏蓋全是一種暴力,況且現在小鬼正是倔強的時候,所以就一人一半吧,不過以後我是不會再上門光顧了。

 

大概是身體不舒服,又察覺到媽媽不在,早上很明顯的心情欠佳,睡覺起來穿個衣服狂哭到不行,只好放我的大絕招:「不理,讓他哭」,過五分鐘哭聲頻率改變,意味著已經哭累了,再抱出來看湯瑪士小火車順便餵飯。

 

吃完飯,我想別讓孩子一直死巴著電視,趁天氣不錯下去走走,我們社區的好處就是公共空間很大,又是半封閉的狀態,可以放心的讓孩子活動,小鬼雖然有點感冒,但是精神還不錯,出來四處蹦蹦跳跳的走著。

    

我老實說,我跟他單獨相處的時間,遠不及他媽媽與保母,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我跟我老婆一起顧著他,而我比較負責服務媽媽的部分,這一點,不可諱言是因為自行車的緣故,但是這並不表示我排斥帶孩子。說到底,這就是我自己的小孩,誰有義務要幫我帶?

 

跟小鬼一起下去「散步」,其實跟大人的散步很不一樣,他不讓大人牽著,除非遇到對他來說太高的階梯,他會先伸手讓你牽,一落地就把你的手放開,往哪裡走都由他自己決定,你只能跟在後面看著他走,走多遠那也無從得知,直到他累了,就會轉過來找你抱抱,這時候你就知道可以回家了。

 

他反覆的走著斜坡與階梯,我注意到他懂得用小碎步控制身體的平衡,上下斜坡比上個月更穩定,專注的神情讓我似曾相識,沿著社區的路走著,他會用他小小的手指著綻放的花,告訴我花在那裡。

 

他很像我,無疑地,就如同我很像我父親,而我父親很像我祖父一般。再追溯下去是不是也一樣?我沒辦法證明,但是我知道「想當然爾」。

 

走著走著,我想著我們父子兩人這樣悠哉,想到我跟我父親兩人,不知道他忙碌的職業生涯中,我們兩個有沒有這樣的餘暇?,又想到一百多年前,不知道曾祖父跟祖父又是什麼樣的光景?

 

想到祖父,又想到現在的時事,不知為何「革命」二字就冒出來了。

 

說到祖父,不得不講一下他老人家的豐功偉業,祖父出生於前清,是同盟會的成員,實際參與過革命的戰鬥,並且受過國父的直接命令,去上海成立黨部。

 

祖父18歲那年,從本來是他要去學做生意的南洋,剪了雉髮的辮子,回到家鄉投入同盟會的敢死隊。

 

本來想先回家跟曾祖父死別,結果前清秀才的曾祖父不願意讓他進門,想不到自此之後,曾祖父先一步過世,父子自此未曾再謀一面。

 

我一直不懂,站在家門進不去的祖父,是背負著什麼樣的決心上戰場?以及在門內的曾祖父,又是什麼心情看待門外的兒子?

 

過了這麼多年,現在當了人家的爸爸,我猜想著,也許知子莫若父,知道自己沒辦法阻止兒子去冒險,又沒辦法給他什麼幫助,爲了讓他沒有「懸念」,才不讓他進門的吧?

 

我看著朋友的FB頁面,很多人拿著民國初年革命黨人的事跡,死命的打該黨主席的臉,在我看來:打的好,盡量打。套句祖父常掛在嘴裡罵人的話:「就是蔣介石這個軍閥把你們帶壞的!」,但是如果學運拿來跟「革命」相比,我私心的認為還差的多,也還差的遠。

 

對於時事本身,我沒有太多的意見,一個事情好壞大家都可以有意見,也可以有很多面向,沒有一定的對錯,今天看起來對的事,明天就會變成錯的,而今天看起來錯的事,以後可能也不會變成對的,成功可能只是來自誤會,而失敗就是不折不扣的失算,最糟大不了我們舉家移民國外,反正客家人就是搬來搬去的。

 

「革命」二字,要背負的更多,要捨棄的也更多,不是我們國家所需要的。

 

至少現在還不是。

 

 

 

 

後記: 我將「革命」二字括號,是因為我想表達:這不是革命,國家沒有走到那一步,出來行動的人沒有使用暴力的意圖(至少大部分沒有),沒有拋棄生命的覺悟。

他們只有表達意見而已,就像這張圖一樣,把國旗倒懸並不是要革命,這叫做「言論自由」,就如同這面國旗所昭示的,我們國家的價值,並不在那面國旗的本身,在於你有把它倒著掛或是燒掉的權力,這才是「烈士流盡鮮血」爭取來的東西。


請參閱: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Texas Vs. Johnson一案中,首度明確認定燒毀國旗的行為,也應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,而政府保護國旗的利益,卻不足以抗衡個人之言論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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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