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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講一個殘忍的故事:

 

我的某個前東家的某個部門經理,他有個不近人情的「內規」,就是他不准自己部門的人「內轉」。所謂的「內轉」,就是申請轉調其他部門,其實內轉的意義,是大型企業,為了讓人才有更多的歷練,並且留住優秀人才一個好的制度,只可惜在台灣這種「以和為貴」這種和稀泥經理人文化,情願放走人才也不願意面對自己管理上的失敗,比比皆是。

 

那不能內轉,又不願意待的人,只有「離職」一途,所以可以想見該部門的離職率也一直居高不下,但該主管「好官我自為之」,也就這樣幹了好幾年。

 

不過,忽然他罹患了癌症,手術過後的他深知自己無法再勝任原來的職務,換他要申請「內轉」,他的頂頭上司冷冷的回他:「公司不是讓你來養病的」,結果只能黯然離職。

 

告訴我這個故事的朋友,說:「我知道這麼說很沒有人性,但是看到現世報來得這麼快實在是很爽。」他一邊笑著一邊說,我的確很能感受到他的喜悅……….

 

故事說完了,看的人高不高興那我管不著,我只希望大家能夠能有多一點同理心、寬恕與愛去對待別人,這是我們社會所需要的。

 

其實呢,以我來看,說不定「不准內轉」並不是他的意思,而是他上司的意思,只不過他不敢違抗上司,而到頭來上司也沒有給他特別待遇,所以我是認為有的上司某些沒人性的「潛規則」根本無須遵守也不必理會,大不了大家一拍兩散,自己還留得好名聲,也等於是給自己留條後路走。為了這種沒人性的老闆賠了名聲又折兵,划算嗎?

 

對我來說,「因果循環」從來就不是什麼神秘難解的宗教概念,而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罷了。就像故事裡的經理一樣,就算他不生病,未來也不見得有什麼好發展。

 

我一直很相信,你付出什麼,你就得到什麼,差別只是 When, Where, What and How而已,你付出善意,最終你就會得到善意。你付出寬恕,最終你也會得到寬恕。如果你付出仇恨與憤怒,那絕對不會得到善意與寬恕。而整日只會抱怨與不滿的人,當然也只能得到抱怨而已。

 

所以,我不太相信「死刑」這種報復刑會給社會帶來安定與和諧,用暴力與報復可以得到安定與和諧,實在是大違「因果循環」的定律,我認為任何法律或是罰則的存在,不只是要讓守法的大多數人能夠得到益處,而是對於犯錯被處罰的人,也能夠記取教訓做出改變而得到益處,這樣所謂的法律或是罰則,才有存在的價值。否則的話,只是另一種暴力而已。

 

這幾年,我盡量小心的注意BLOG與其他網路媒介的文字與用詞,盡可能的不要抱怨與批評,除非實在是忍無可忍………..,不然你只會看到我寫「真棒」、「加油」這一類單詞,雖然我未必是這樣想的。「批評跟建議」就留給來找你想聽的人,因為只有這樣「批評與建議」才會發生效果,否則只是馬耳東風罷了。

 

另一個同理可證是:現在你對自己孩子關注的時間越少,你花在沙發上看電視發呆的時間,或是死命的發展個人興趣的時間,將會在往後他成長的路上連本帶利的還給他,而越晚還「債」的父母,運氣不好那個利息會大到你無法想像也無法償還。

 

我越來越不敢晚上練車,只敢早起趁孩子還在睡的時候踩個幾下,圖個身體健康,希望以後他平平安安快快樂樂,堂堂正正做人,我的「報應」就了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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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