嘿! 如果這個文章分類讓妳們不爽的話, 那我也沒有辦法, 畢竟以前沒有 "Blog" 這種東西嘛!! 當然沒有辦法替各位開闢一個專欄囉. 況且, 聯合副刊也不可能讓我開這種專欄, 我又不是李敖或是侯文詠這種大作家, 也不是5566的成員之一, 誰會對我的戀愛瑣事有興趣? 拿去免費給人家投稿都沒人要看. 還不如省省力氣, 花時間去逛逛街, 看看電影不是更好嗎?


        況且大家都分手這麼久了, 妳們也不想我寫一些不為人知 (還是不堪入目??) 的風流韻事吧(or 下流骯髒事?) ! 免得到時候妳們告我就麻煩了. 就算妳們不告我, 給妳現在的男朋友or老公看到了也不太好, 萬一弄出了甚麼事還要把我們扯進去就不好了, 君不見最近美國又出了一個校園槍擊案, 簡直就是大屠殺啊! 兇嫌一口氣就幹掉了32個人, 幹掉女友不算還順便連同校的同學,老師都擊斃. 到時弄不好妳們的男朋友or老公抓狂了, 把我打死了也就算了, 還波及無辜民眾就罪過了.


       所以, 請大家保持理性, 不要打電話或是在網上留言抗議, 我是不會理妳們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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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