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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文我談了「因果關係」,內文跟自行車訓練無關,「因果」關係不僅是宗教的概念,也是科學的基本精神,但是科學的因果關係論述,必須有「客觀事實與數據的佐證」、「強而有力的邏輯結構」以及「不含任何個人主觀因素」,整個論述才會是正確的。

 

這裡面最有名的例子,莫過於Michelson–Morley experiment,話說這位麥克生先生,為了要證明從亞里士多德以來主張的「以太」是光的傳播介質,絞盡腦汁想出的嚴謹科學實驗,結果恰恰證明「以太不存在」這重要的科學結論。

 

所以,即便是前提為 True,結果也為 True,你也可以掰出一整段完全錯誤的論述出來,接著就會產生完全錯誤的衍生推論

 

舉例來說,「我老婆是因為我長得帥,所以才嫁給我的」這句話好了,前提「我長得帥」為 True(要不要臉啊?),結果「我老婆嫁給我」也為 True,但是真正的原因是她覺得我為人風趣又幽默才嫁給我的,長得帥則不在考慮範圍內(……..)。

 

好吧,也許這個舉例不太好又扯太遠,但是我想大家都能理解我在說什麼。

 

不少車友會互相分享「訓練經驗」,其實我相信沒有人會故意誤導他人,提供不實的經驗或錯誤的方向,但是真正的問題在:「什麼才是對的?」

 

比方說,某A車友告訴你:「練車應該先OOOO,然後XXXX,接著就會FFFF,最後你就會變強了」,實際上對於某A有可能只有XXXX有用,其他只是因為恢復的不錯所以表現變好。如果換在另一個人身上,也許你膝蓋有傷,也許你基礎打的還不夠,也許你根本就要往另一種型態的選手去發展,不管理由如何,最後沒有得到一樣的結果時,其實好像也不意外。

 

所以我認為,對於業餘車手而言,多多少少去吸收一些正規的自行車訓練觀念(ex.自行車訓練聖經),是有必要的,至少你可以從這些觀念中,去分辨其他人的論述裡,正確的成分有多少,適不適合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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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榮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